权力事项类型 |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五条 4.《关于调整海员外派机构注册资本额度要求的通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河北海事局(负责中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负责中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变更审批)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负责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变更审批) | 责任处(科)室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政务中心(负责中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的受理;负责中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受理)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负责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的受理;负责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变更审批的受理) |
办事对象 | 境内依法设立拟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机构 | 办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 | 监督投诉电话 |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
咨询电话 |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0335-5366798/99、5812328,秦皇岛局政务中心:0335-5365602、5912328,唐山局政务中心:0315-5365073、5012328,曹妃甸局政务中心:0315-5076137/6138、5212328,沧州局政务中心:0317-5786527/6528、5512328。 | ||
办理地点、时间 |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13号; 唐山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中段; 沧州海事局:河北省黄骅市红旗大街86号; 曹妃甸海事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四大联检裙楼四楼。 周一--周五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