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类型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十、十四条、第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负责无限航区海船船长、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河北海事局(能够受理所有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和河北辖区内河船适任证书核发) | 责任处(科)室 |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政务中心 |
办事对象 | 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含外派机构) | 办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 | 监督投诉电话 |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
咨询电话 | 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0335-5366798/99,5812328.秦皇岛局政务中心:0335-5365602,5912328.唐山局政务中心:0315-5365073,5012328.曹妃甸局政务中心:0315-5076137/6138,5212328.沧州局政务中心:0317-5786527/6528,5512328 | ||
办理地点、时间 |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13号; 唐山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中段; 沧州海事局:河北省黄骅市红旗大街86号; 曹妃甸海事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四大联检裙楼四楼。 周一--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